声明人:魏洪伟
在劳教所,被迫违心的写了对不起师父、有辱大法的“三书”,内心悔恨至极。现在声明:在劳教所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包括所写过的不利于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119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