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振华
由于恶党迫害,我在看守所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在我的修炼路上留下了污点。在此严正声明:我过去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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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119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