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耿彩虹
在中共邪党的迫害和高压下,曾写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东西,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119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