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明仙
在邪恶的强迫下,写了“不炼法轮大法”的“悔过书”,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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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119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