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齐振宇
2005年8月份,在看守所内,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9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