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民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坚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9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