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训、杨淑华
1999年7月20日,在高压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9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