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齐振远
1999年7月20日,在高压下,我写过“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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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9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