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霞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所签的字全部作废。用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影响,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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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9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