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珍、张兆祥、张秀蓉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9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