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福元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9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