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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武淑钗

    97年有幸得大法。在得法前我多病缠身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大法给了我健康的身体。2005年7月21日,10多名说是查户口的警察,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入我家,把屋子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我的一些东西,并把我绑架,还说要判我2~3年。他们问我一切问题我都说是我自己做的,不牵扯任何人,并表明坚持炼,最后按了手印。回想这个过程,我并不应该回答他们的问题并按手印,应该做到全盘否定它们的一切要求。在此我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弥补不足,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走好正法修炼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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