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时昊旻 我从小跟妈妈到炼功点炼功,向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自从99年7月20日以后,我妈妈为了正义的呼唤,多次被邪恶的610拘留,最后非法劳教3年。我现在上初中,因妈妈修炼,610和派出所的警察经常到学校来骚扰我,我的身心受到很大的压力。在考试时,无奈的情况下,写了对师父、对大法不利的话,我对不起师父,做了不该做的事,给自己修炼留下了污点。我很后悔,在此我严正声明,我所写、所说的全部作废。我一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走师父安排的路,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8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