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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凤花 99年10月,当地派出所警察上我们单位逼着叫我写保证,由于学法不深,悟性低,执著心重,昧心地写了“保证”,后来通过学法修心,认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大法弟子决不应该做的错事,给大法造成损失,给自己修炼留下了污点,因此我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保证”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6/197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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