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玲
自己以前在邪恶拿来的纸上签过字,也不知是什么。当时没有认识到,过后非常伤心。特此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都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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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