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艳伟
我以前当常人时参加过恶党组织的诽谤大法的签名活动,又参加过一次恶党组织的诽谤大法的发言。现我严正声明,对以前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弥补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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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