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安淑芹
7.20后邪恶迫害大法,当时被迫写过“保证书”、交过大法资料。我严正声明当时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助师正法,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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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