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桂芬
以前做出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坚定不移的走师父安排的路,加倍弥补以前的过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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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