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美岩、胡先琴、李玉华、于淑芝、蒋淑玲
从99年7.20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做所为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努力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教给我们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