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毕瑞芬
我以前所说的对不起大法的话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永远做师父的大法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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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