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江淑珍
在邪恶的迫害中我的家人,曾代写过“不修炼法轮功了”,今天严正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