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雪钧山、金蔓芝
99年7月20日后,在单位的压力下,所写的“保证书“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