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云波、迟兴梅、王明堂
我们以前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