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彩霞
在共产邪党高压政策下,所写的一切“保证”及所说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话作废。坚决以实际行动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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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