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珍
我在高压下向邪恶所作“保证”等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作废。并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