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淑杰
我以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_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直到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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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