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法清
99年大法被迫害,我三次被非法抓捕,回家后怕失去工作,向邪恶写了“四书”。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所签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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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