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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新兴

    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能够正人心,使人类道德回升。我是一位安分守己的公民,我炼法轮功没有错。我在拘留所所写的保证及审讯纪录作废!我坚定修炼法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5/9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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