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伏生
我以前在高压迫害下所写、所说“不修大法”的事,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