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亚芹
我在劳教所和610违心写的“五书”等全部声明作废。今后我还要跟上正法進程,坚定不移的跟随师父把家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