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林方、赖祖华
我们在监狱写的“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和一切签字、画押通通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