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逄雯婷
2005年12月2日下午,老师叫我们在诬蔑大法的红布上签的字,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19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