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亚琴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法轮大法好,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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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19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