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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洪峰 我是在一九九九年五月在海外得法的。非法迫害开始后,在来自海外公司的压力下,违心的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将大法书扔掉,还抵触证实大法。二○○二年五月开始,我从新走入大法修炼。在此严正声明:自己过去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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