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广来
我是2003年6月份被派出所和610强行绑架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47天,我严正声明:对于在看守所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