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平芳
我说过有关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声明作废。弥补过失,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