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丽英 我98年6月有幸得法。法轮功使我身心健康,道德回升。99年7.20之后,江××铺天盖地的栽赃、陷害法轮功,我在高压下曾被两次非法拘留,邪恶逼着我写了“保证书、悔过书、检查”。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悔恨莫及。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紧随师尊,坚修法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 1月1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