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全忠
曾做出了对大法不利的事,说出了不利于大法的话,为此感到十分痛心。现严正声明:我做出的不利于大法的事、讲出的不利于大法的话一律作废。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师尊,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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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 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