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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少兰、郑连梅、刘勇兰、曹慧芬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去京上访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因以前对法理解不深,执著心重,在邪恶势力的压迫下,我在拘留所写过“保证书”,签过字。我严正声明,以前我无论在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下所做过的、说过的违背大法的行为、不符合大法的,一律全部作废。另外,家人及亲人被迫交出大法书,签过的字,做过的“担保”一律作废。家属及亲人无论在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下所做过的,写过的,说过的,不符合法的行为,一律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7/197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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