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唐品卿
我1995年得法,在邪恶非法迫害法轮功时,我在洗脑班被洗脑。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