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福元
我凡是以前说过、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严正声明: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弥补以前的过错,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走好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