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兰淑英
99年在邪恶的高压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声明作废。今后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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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