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卫东
从修炼那一天起到大法遭受迫害至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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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