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江素琴
因本人在过去几年,学法不精進,在拘留所、在税务所及家里写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