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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文霞 2001年江氏集团对法轮功栽赃陷害,警察经常到我家骚扰,在3月份有一天警察到我家,让我在他自己写好的“不外出走”的条子上签名,我坚决不签名,片警在我家不走,我女儿看他不走,当时家里还有病人,我女儿就写了我的名。通过学法认识到佛法修炼是非常严肃的,不管谁签了都是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所以严正声明在法轮功遭受迫害的这些年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修炼的路上我要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不负师父的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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