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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任聚荣 我98年得法,通过修炼受益很多。7.20后,没做到维护法,一次去单位交电费,叫每人往报纸上签名,我粗心的随手签了名,转念一想不对,要了一张一看,上面全是造谣诬陷大法。作为大法弟子完全不应签字的,觉的很后悔,随后我把签名的这张要回家自己销毁了。我感觉对不起师父的慈悲与苦度,所以严正声明:我当时所签的名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随师正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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