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忠祥 我妻子被抓了,当我去接她回家的时候,邪恶让她签字,她不签,在邪恶面前她没有妥协,我当时由于法理不明,代她向邪恶签了字,“保证不進京”。现在非常后悔,我声明以前签的字和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3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