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贤、贺彩云、王凤玲、杜辉、辛海艳、李振金
2005年12月30日,我们被绑架、劳教时,在压力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签的字、按的手印,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从新做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19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