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戚广宁(大法小弟子)
99年,在学校老师的压力下,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声明作废。今后严格要求自己,抹去这个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19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