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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卢敏

    99年7月20日江××流氓集团开始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本人因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关押几个月。出狱后,邪恶要我每天到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签到:“不炼功、不聚集、不上访。”我配合邪恶签到三个月。通过学习师父的经文,我才清醒,并对它们说:“我不签到了。”现在声明: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30/119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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